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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农村村级债务探析
《湖南农业科学 》 2008 CSCD
摘要: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村组债务的调查中发现,村组债务的主要构成是:兴办村企债占12%,公益事业留下的负债占40%,村级日常支出负债占25%,借(贷)款垫付各种上缴款的债务占10%。村级债务形成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"村"承担了各项企业性质的长期投资义务,导致村级工作不能正常运转,干部队伍难稳定,经济难发展,实事难兴办,干、群关系难和谐。建议锁定绩务,核销假债,杜绝新债,试点化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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